第十第九章(1 / 2)

时间能改变很多事情,比如栖霞山中多了只狐狸祖宗一事,起初谁都万分不满,时间久了,大家倒也慢慢接受了这么一只狐狸的存在。

自从被折霜罚抄了一个多月的书后,玉珞老实了不少。

平日里折霜若在,她便乖乖修炼等吃饭,折霜若不在,她便偷跑出去四处玩。

时间一晃就是五年,族中一些年幼的鸟儿早已对那只时不时在山中窜来窜去的狐狸不再抱有畏惧,有些胆大的,在发现其无害后甚至尝试着靠近接触,玉珞见那些孩子似有接纳自己的意思,立即主动出击,很快与他们打成一片。

对此,折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玉珞没做过分的事,她就根本不管。而那些孩子的爹娘们也在多次教育无用后,抱团彼此交流,相互安慰。

“我家孩子最近老跟那只狐狸鬼混”

“别提了,我家那个也是,一口一个姐,还夸她又漂亮又厉害哎,那可是只狐狸啊”

“行啦,没事的。那狐狸小小年纪就被族长带了回来,本性确实纯良,虽说顽皮一些,但哪有小孩子不爱玩的。”

“说的也是。”

就这样,玉珞以“我修为最高”为由,成为了一群小鸟眼中的孩子王,起初只是带他们在栖霞山中玩闹,后来胆肥了,还偶尔会偷跑下山,去到人界玩乐。

不过这种大胆的做法,在上个月忽被常恪撞破,并十分不留情面的将其告知了折霜。

对于常恪这个魔族,玉珞对他印象一直很模糊。

路念兮曾说,常恪是个出身低贱的赤眼血狼魔,因得前族长赏识,才成就了今时今日的他。

玉珞在鸟族待了几个年头,平日里并不怎么常撞见这位族中人人称道的高手,对他的印象仅停在最最表面。常恪身形瘦高,眉目算得英挺,素来沉默寡言,常挂着一副“生人勿近”的表情,身上还隐隐携着一种阴邪的魔气,怎么看都十分难相处的样子。

起初,她并不知那股让她感到不适的阴邪魔气从何而来,后来才从折霜口中得知缘由。

虽说魔族中贩卖魔奴之事向来不少,但魔界一向以强者为尊,赤眼血狼又是当今魔界中最强大的种族,在魔奴的买卖市场上,像常恪这样修炼资质极佳却仍被低价贩卖的赤眼血狼魔简直少之又少,甚至可以说基本不可能存在。

一个有良好修炼潜力的魔族卖不出价钱,肯定有所原因,一般不是待主不忠便是样貌丑陋,而这两点,在斩风将他买下时他都占齐了。

折霜说,当年斩风在十数个魔奴中选中常恪时,那个魔奴贩子曾告诉斩风,常恪亲手杀掉了他的第一任主人,后来几次易主,都因看上去过于凶恶而被赶走,最终才到了他手上。

折霜第一次见到常恪时,确实有些被吓到,那时的她只觉常恪像个孤狼,眼中除了狠厉,便不再带一丝感情,而他的整张脸都爬满骇人的伤痕。那样可怕的伤口,折霜曾在魔族见过,就是烫红了的刀划出伤口,再引一种名为“血蠹”的毒虫将其咬噬,即便是肉体自愈能力再强的魔族,也绝无可能恢复如初。

听了折霜这番话,玉珞终于明白常恪身上那股阴邪之气从何而来。

众生皆爱以貌取人,谁又能做到全然不去在乎旁人眼光呢常恪早已不是一个魔奴,靠自身修为改换样貌也属常态,这也恰应了洛尘曾说过的话,妖魔若用外力维持一副虚假皮囊,身上气息难免怪异。

原来那只臭狐狸口中的刺鼻,并不只有骚、臭的意思,还有可能是阴邪之气。

“那,大鸟,你知不知道为什么他会被人那么对待呀”

“在魔界,魔奴的尊严与性命一文不值,主人想如何对待就如何对待,被折磨致死的魔族数不胜数,根本没有那么多为什么。”折霜说着,似是想起了什么,道“我曾问斩风,他为什么要买一个杀过自己主人的不忠之奴,他说,有时忠便是愚,他的主人能那样对常恪,常恪若不曾反抗,便不可能活到现在。那是一个不管自己身份多么低微,都敢于抗争的人,他想拉一把。”

就是这一把,让这个能力愈渐超群的魔族从此铁了心的留在了鸟族,近千年来为鸟族立下了不知多少功劳。

那时,折霜的话让玉珞对常恪产生了很大的改观,以至于后来,每次撞见常恪,她都会带着满腔热情,主动上前打招呼。然而很明显的是,在这位魔族面前,她一直都在用热脸贴冷屁股。

玉珞能感觉到常恪对她有非常大的敌意,这份敌意太过浓烈,似是无法衡越的鸿沟。

她在山中结识的那些小伙伴曾安慰她“常恪对前族长忠心耿耿,鸟族中无人能比,他对狐族的恨意自会比旁人多一些。玉珞姐,你不用太放心上,我们一开始也很怕你,现在不都变了吗相信他以后也会慢慢真心接纳你的”

玉珞当时信了这句话,不过后来她发现并不是这样的。

那个常恪根本就是整个栖霞山最没有人情味的人,当时她和那群小家伙偷跑人界被他撞上,那么小娃娃一同哭唧唧的求他千万保密,什么好话都说遍了,最终还是被一状告到了折霜那里。

“太过分了什么人呐既然连一群孩子都不放过,他不知道这么做大家回家都会挨罚吗”回去后,她还在折霜面前贫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