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再见虎子哥(1 / 2)

赵云 巫山哥 2521 字 17天前

“此为何物?”赵云一惊,把白色的小颗粒种子拿到眼前仔细观察,确实没有见过。

说是玉米的种子吧,又不太像。圆形药片状,直径约15-2毫米左右,大小与小米差不多,比小米轻。

再抓起一大把,赵云发现种子的颜色不止白色,还有黑色和红色的。

“我也不清楚,”张世平摇摇头:“反正赞加部落没多少,他们就当宝贝一样,送给我这么一点,都很是舍不得。”

“这东西能吃吗?”赵云有些怀疑:“是用来干嘛的?”

“当然能吃啊,”张世平得意起来,终于有这个侄子不知晓的东西:“塞姆弟妹他们用瓦罐直接煮熟了就开始吃,味道还不错。”

“平日炒熟了还能泡茶喝。你还别说,老夫吃了好几顿,香味说不出来好闻,感觉神清气爽,精神头都好了许多。”

等等,赵云像是突然抓住了什么东西,他使劲皱着眉头。

“二叔,您是说只有我塞姆婶子,额,现在应该是我四叔的部落里有这种东西?”他拿在眼前观察着:“其他部落有没见过?”

“没有吧,”张世平也不太确定:“我想起来了,弟妹说这东西地势低了不出的。”

“藜麦!”赵云一拍巴掌:“是不是长出来不高,成熟的时候像小米?”

张世平回想了片刻,有些犹豫地点点头又摇摇头,他真是没注意到过。

“应该就是藜麦!”赵云前世因为二零一三年联合国确定为藜麦年,才饶有兴趣地在网上查了好多资料。

不过也不对呀,不是说藜麦生长在安第斯山脉的南部地区吗?根据张世平的讲述,远征军也就到了美洲北部,连墨西哥都还没到。

想不通就不去想,赵云开始犯愁,究竟在啥地方种植呢,反正目前中国适合耕种藜麦的只有青藏高原,大汉王朝的疆域还没到那里。

当然,就在家乡朝着太行山过去,在山上应该能种吧。

不对,赵云一愣,如今的气温,比两千年后大不相同,夏天最热在真定不会超过二十五度的样子,说不定恒山高处就能种植呢。

爷俩聊到很晚,后来,两人干脆就在船上过夜。

蔚蓝的天空中飘着朵朵白云,几只海鸥在天上呱呱叫着急飞。昨晚休息得比较晚,赵云起来的时候,部曲们都在吃早饭。

昨天还没咋注意,白天仔细这么一看,真还发现很多人根本就不是汉人,只是队伍里没有白种人,都黄种人。

回到别院,荀妮与蔡琰早就起来了,等他吃早饭呢。

看到眼前的两个妻子,赵云瞬间就被幸福充满。

蔡琰就不用说了,蔡文姬的才名千古流传,胡笳十八拍更是成为绝唱,不知今生今世,她是否还有可能创出如此优美的异族音乐。

可惜,胡笳十八拍根本就没有流传下去,也许从此不会再有了吧。

荀妮的相貌,说实话比昭姬更胜一筹,为人处事落落大方,处处都显着大妇风范。

哪怕不断告诫自己,今后妻子们没有大小,却也暗中把后宅的管理权许给了她。

“妮儿,昭姬,”赵云吃着包子,含混不清地说:“赶紧吃完,今天我们要回家。”

“云郎,琰儿还没玩够呢。”蔡琰有些不高兴,撒娇道:“能不能过两天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