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五章 希伯来(2 / 2)

战火来袭 贪狼独坐 1783 字 16天前

斜坡式的长梯,直接通上了二楼。但侯大盛他们并没有走上旋梯,而是在老科恩的带领下缓步的向另一道门走去。便有黑衣人走上前去,在他们走到旋梯前就把对面的门打开然后躬身站在门前。

那道门后面,是一间很大的餐厅。上面现在摆满了各色的希伯来特色的美食。鹰嘴豆泥、沙威玛、沙拉三文治球……等等。侯大盛呼出一口气,好在很早之前他就对这个民族非常有兴趣。

所以也专门的了解过,否则的话这回就失礼了。礼法,到别人的家里去要求别人遵从你的那是无耻的。但去别人家做客,遵循别人的礼法则是最基本的尊重。

希伯来人,有一个叫做《卡什鲁特法则》的饮食戒律。这个法则一部分与华夏的儒释道所提倡的仁慈怜悯,有相通之处。这个法则开初便是要求希伯来人对动物要有怜悯之心,不可对禽畜被宰杀的痛苦无动于衷,故对屠宰、放血以及把肉和奶分餐食用都有规定。

法则中同时将食物分为“洁食”和“非洁食”两大类,只有“洁食”可以食用,“不洁食物”则禁止食用。按犹太教教规,谷物、蔬菜、水果都是“洁食”,而牲畜等肉类、禽类和水产类则不尽然。

牲畜等肉类中,鲜活偶蹄反刍动物的肉,也就是新鲜牛肉、羊肉和鹿肉等为“洁食”,可食;而猪、马、骆驼、岩狸、兔子等动物的肉为“非洁食”,禁食。禽类食品中,鸡、鸭、鹅等家禽属“洁食”,可食。

而食肉、食腐的猛禽以及鸵鸟、乌鸦、夜鹰等禽类和鸭、鹅以外的水鸟皆属“非洁食”,不可食用。水产类,凡有翅有鳞的鱼类,都可以吃。但无鳍、无鳞、无骨及有壳类的水生动物,如鳗鱼、鲶鱼、贝类等水产品则不可食用。

此外,他们还有《塔纳赫》、《司赫特》……等等其他的经典或者礼仪法则,来规定包括了屠宰、储藏和餐桌礼仪。便请侯大盛坐下来后,老科恩便笑着道:“听闻您喜好酒,所以我们就准备了一些。但我不好陪您喝酒,所以只能是让我的其他一些同僚来和您喝了。”

说到这里,得提一下希伯来人关于酒的看法。他们也并非是说要禁止酒,但领导者或者作为教派人员是不喝酒的。他们认为这样首先是不雅,其次作为教派人员自身也饮酒这是鼓励信徒也去饮酒放纵。这是不可取的。

所以,他们多数都不饮酒。但他们却没有去禁止其他人饮酒。古时的希伯来基本饮料就两种:酒和清水。酒的话,于他们来说是另一种饮料。但他们会区分开来,一般来说他们是成人才可以饮酒。孩童是不许饮酒的。

即便是成人,平日里也只是清淡的酒类。贵客盈门了,又或者庆祝日才会喝一些浓酒。但也遵循教派里提倡的适量。不可饮罪。

“我并非是嗜酒如命的人,而且现在我的身体并不允许我喝太多的酒。”侯大盛微笑着道:“更何况,一会儿我们还得聊些事情。想来也不好饮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