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拜见阁下(1 / 2)

纵兵夺鼎 夺鹿侯 2833 字 10天前

越五十里风沙,王义策马眺望,带着惊喜回头对大队人马喊道:“咱们没走错,沮君你看,部落的炊烟!”

他们一行人最担心的事,就是走错了路。眼下已是下午,若再晚一个时辰没找到素利的部落,在夜里他们看不见炊烟,在茫茫大漠中便会迷路,只能在野外的大漠中宿营。

也许此时已经称不上大漠了,沮授策马向前踱出两步,马蹄叩在寸草不生的地面上发出轻响。

这里或许称作荒漠更为合适,地上的黄沙已经变得极少,再向北走一点便会看到绿草……或许这便是素利部落衰落的原因,这个地方还是不大适合部落生存。

没有兵力,失去土地。在茫茫草原上,只有绿草肥美的马场才能孕育出最强大的部落!

“沮君,咱们还等什么,赶快上路吧,至多一刻咱们就能走到了!”尽管扎营的地方比邻乐水,在哪里他们每隔几日都能清洗身上,但一路五十里的风沙灌风,莫说身上的甲胄都沉了几分,单是胡须上粘着甩不干净的沙砾,难受至极。“到了素利的部落,老子一定要好好洗个澡,再将这颌下的须髯洗个干净!”

“莫急!”沮授摆手,踱马向北而望,估算距离与目距后并马对王义说道:“寻一伍耳清目明的军士留驻于此,观望部落,而后大部莫急,校尉且先行入部落于素利商谈,莫激起敌意。得其应允后在下再率北行。”

王义一听也回过味来,点头应允道:“诺!”

旋即,指派出骑艺精湛、耳清目明者一伍,留下少许粮草命其驻留于此,后点上五骑对沮授打了个招呼便奔马而走。

素利的部落虽然在鲜卑各部中不算大部,但那也要看与谁相比。与弥加、阙机乃至中鲜卑的轲比能或西鲜卑的步度根想必,自然算不上豪奢,但比及燕北等人一路东行所破之部,单此一个大部落便能抵上十个!

绵延十余里的毛毡帐篷,奔跑的骏马与猎狗,在绿色的草原上铺开一幅胜美的画卷。

但画卷中的人生活却并不那么好。

一场葬礼正在部落中进行着,渐渐寒冷的天气使年迈的醉酒老者在漏风的毛毡帐中缓缓冻死,亲族发现帐外老狗的哀嚎……依照鲜卑人的丧葬习俗,整个毛毡帐篷中所有死者生前用过的器物连同那头老迈的猎犬一同在部落外被烧焚烧,部落里几十个亲族围着丧葬地在巫的带领下歌哭,以舞相送。

鲜卑人相信歌舞与生前的犬狗会保护死者的灵魂平安抵达赤山。

沮授与王义所望见的炊烟,便是他们焚烧死者生前器物散发的烟雾。

就在这种时候,游曳于部落之外的骑手发现数骑不速之客……那是几个骑着鲜卑人的高头大马,身上却穿戴着他们从未见过精良甲胄的武士,他们的马背上没有弓箭,而用绳子系着木质的投射武器。

有年老岁高的鲜卑骑手眼中立即眯了起来……他认得这种兵器,南方长城之内来的汉人把这种武器称作‘弩机’。在更久之前部落老大人还在世时,他曾亲眼见到南方来的汉人在他们部落中向贵族出售这种投射武器,上弦后只需要放置一根稍短些的矢,便能保持瞄准,手指一扣,弩矢便带着数石的力气投射而出,一声巨响便能穿透四十步外的四层皮甲。

“他们……是汉军!”

鲜卑骑兵呼朋引伴,短时间聚集出数十个骑手将几名汉军团团围住,奔马游曳在他们左右,为首者用蹩脚的汉话高声喊道:“这里是鲜卑素利大人的领地,汉人,你们为何来到这里!”

王义对这几十个穿着毛皮大甲持刀挽弓的鲜卑人没有丝毫畏惧,歪了下脖子昂首说道:“我乃燕将军麾下校尉王义,一路护送使者沮先生前来贵部,求见鲜卑大人素利,速速入部落通报!”

强大的国度是每个人背后最大的支撑,在高皇帝白登被围的时代,没有哪个汉儿在外族的领土敢似王义如今这般作态。而现在?任何一个汉儿,无论商贾、黔首,在鲜卑人的领土上大可畅通无阻……只要具备基本的自保能力。

实际上现在的场景也令这些鲜卑人倍感唏嘘,若是檀石槐大人没有死去,又或者他没生出个和连那么蠢的儿子,在马鹿天神的守护下的土地怎么会让汉人如此跋扈?

气愤归气愤,如今的东鲜卑不再是曾经鲜卑部落大联盟中的一部分,他们只是贵族素利名下的万人部落,万万不敢与大汉将军做对,为首的年长骑手在马背上收起强弓,右手拂过胸口微微躬身用蹩脚的汉话说道:“请贵客稍等,我们部落大人很快就会出来。”

即便在鲜卑这种不毛之地,长者也值得尊敬,因为他们大多有着与年岁相对等的智慧。老者虽然畏于这个所谓的‘大汉燕将军’所代表的大汉朝,但他一样想给这个嚣张跋扈的汉军校尉一个下马威,所以并未传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