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苦逼的华夏,古代金银是很罕见的。在明朝中后期海上贸易发展起来之前,金银在华夏只有大户人家才有,平民们只用过铜钱。
印度那边,从罗马帝国时代,人家就向欧洲贩卖胡椒了,积累了一千几百年的金银,可谓金山银海。
当然,后来英国殖民印度,掠夺了很多金银。光是细节孟加拉的国库,就有价值四千万英镑的金银财宝(折合12亿两白银)。之后,细节迈索尔,也得到了价值一千万英镑的金银财宝(3000万两白银)。
所以,大英帝国的崛起,很大程度上依赖从印度洗劫过来的金银。这些金银被存入英国的银行,保证了英镑的统治地位。直到两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打仗花光了积蓄,还倒欠老美很多钱。而之前几百年搜刮的金银,也用来跟老美买武器了。
也就是说,英国佬在印度搜刮的金银,通过两次世界大战,又到了老美手里,促成了超级大国丑国的诞生……
说实在的,马林都想派军队去印度洗劫一番。如此,价值几千万古尔登金币的金银是少不了的。但问题现在北海国本土威胁还很多,不能随便离开。而且,一次抢那么多钱,很容易引起全欧洲的嫉妒和敌视的。所以,他只能等翅膀硬了再这么做了。
就在马林神游天外想着未来去印度干一票的时候,艾伯特犹豫道:
“光靠黑麦和咸鱼,好像有点不够啊。北美殖民地,黑麦产量并不多……”
除了正在运输中的30万泰诺人,北美殖民地还有好几万德意志人呢。生产出来的黑麦,肯定优先德意志移民啊。如此一来,难道让泰诺人天天吃鱼?
马林想了想,忽然眼睛一亮:
“那就让他们干他们的老本行——种红薯!”
泰诺人本就擅长种植木薯和红薯,所以,种红薯,对他们来说毫无压力。而且,这玩意产量高啊。哪怕开垦的土地不多,但每人只要一两亩地,种的红薯就绝对够吃一年的了。若是面积够大,产出的红薯还能反哺本土。鲜红薯难保存,但可以晒干磨成粉啊。
虽然红薯面是粗粮,吃了口感不好。但对于泰诺人和穷苦百姓而言,能吃饱就不错了,根本不会挑。
然后,还可以让泰诺人搭配种点大白菜和萝卜之类的蔬菜,也能凑合吃了。
若是种植面积够大,到时候,就算马林征服了阿兹特克帝国,弄过来200万人,也够吃的。而若是种植小麦或黑麦,则很难一下子养活那么多人。
而种红薯的话,一个人就算只种10亩地,亩产只有2000磅,也有2万磅,可以养活好几个人。种20亩红薯,则能养活十几个人……
所以,想要扩充人口,种红薯,绝对是很好的选择。没看人家鞑清,因为推广种红薯,加上雍正废除人口税,直接让人口暴增到三亿多吗?
因此,马林给艾伯特下达了一个任务——30万泰诺人,至少种植100万亩红薯。若有余力,再考虑种点别的。
“嗯,咱也学学鞑清,搞出个‘红薯盛世’出来。几百年后,也可以拍个《马林王朝》出来,指明了让道明叔来演马林大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