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三章 军火商(2 / 2)

“这……”

红旗老五被他这句话问的是张口结舌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金凤四姐却嫣然一笑,站起身来给这位洪门兄弟满了一杯酒道:“不知二爷有什么指教?”

袁燕倏看了看这两位,拿起酒杯喝了一口,然后认真地说道:“五哥四姐,不瞒你们说,小弟眼下有一笔大生意,就是不知道你们愿不愿意和我……嗯,我们一起干。”

这对夫妻异口同声地问道:“什么大生意?”

“军火!”

“军火?!”

夫妻二人面面相觑,最后却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贤弟,你这是拿你老哥哥开玩笑呢?就算我们大佬也没有这个能力玩这种大买卖啊,何况是我们?”

“是啊,二爷。军火买卖国外先不说,国内总归要有过硬的关系吧。我们要是能搭上这种大人物,哪里还会呆在唐人街呢?”

袁大师一摆手,严肃地道:“二位,我当然不是开玩笑!我如今就有现成的关系,而且也不准备做得那么大……”

那种动辄上百万甚至千万元级别的军火贸易,袁燕倏,李家夫妻乃至安良总堂到目前为止确实没有这个资格去做,但是如果是小打小闹的军火走私那就不一样了,洪门这种地下帮派干这个再合适也不过了。

那么小批量的军火走私有什么可做的?这点小钱我们的袁大师还会看在眼里了吗?

实际上,1920年干这个真的是大有可为,也真的不是一点小钱。

要知道现在的赛里斯北方一颗步枪子弹能卖多少钱吗?说出来吓死人,一块现大洋,没错就是相当于折合海关白银063两的一块袁大头。

如今南方一支六子快枪外加一百颗子弹是什么价格?也真的有点夸张,整整一百五十元!而在美利坚,几块美金就能买一支上好的左轮手枪。

1920年……实际上1924年之前的赛里斯军火价格就是这么离谱。

1919年5月5日,也就是五四运动之后的那一天。北京公使团代表英国、美国、法国、日本、西班牙、葡萄牙、巴西、沙俄八国政府向北洋政府外交部发出照会,声明由于中国南北尚未统一,各友邦反对重滋战端,故在中国成立为各省承认之统一政府前,将约束其国民,禁止向中国输入“军火及制造军火之器料”。照会还提到,荷兰、比利时、意大利、丹麦驻华公使亦有赞成。

其实列强能共同赞成这项禁令的原因很复杂:对赛里斯始终野心勃勃的沙俄已经亡了,在华公使只不过是顶着这个名头罢了;英美是希望这块庞大的经济殖民地早日和平好做买卖,顺便限制中国的武力发展;日本一边国内是“米骚动”引发的寺阁总辞职,一边又遇到了五四运动这样反日高潮;而其他国家根本就是打酱油的。

其后,列强便不顾北京政府提出的外交抗议,径自管束其国民,令之不得将军火售予中国人。列强不但从此不与中国军阀签署军售合同,连以往合同的交付工作也就此搁置下来。禁运在1924年之前尤为严格,军火价格因之飞涨。

当然啦,我们的袁大师要干军火走私,钱倒是其次,他还有着更大的野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