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森年轻有为,他出身瑞典王国大贵族家庭,近水楼台先得月,先去到南京,当了瑞典王国驻新明大使馆武官,因举报一些中国不法商人伪造琥珀、银器有功,得东南王赏识,就过档到南华帝国当了瑞典王国派驻南华帝国特命全权大使。
很年轻的时候,他去过法兰西,对法兰西深有好感。
贵族家庭的教育很周到,他们会让子弟周游列国,以增长见识,扩展人脉。
卡尔森发现欧洲各国中,以法兰西王国顶好。
法国祖上阔过,其历史可追溯到公元800年的查理曼大帝,即扑克牌中的红桃k,在公元800年的圣诞节,罗马教宗将一顶古罗马皇帝的王冠,戴在了查理的头上,同时宣布他为“奥古斯都,罗马人的皇帝!”
查理曼大帝的法兰克帝国,在他一系列的东征西战之下,使得欧洲再一次出现了一个庞大的帝国,他的疆域面积,甚至可以跟罗马帝国相媲美。
之后法兰克帝国一分为三,西法兰克归属秃头查理,东法兰克归属日耳曼人路易,中法兰克归属洛尔泰,逐渐奠定了法国、德国和意大利三个国家的疆域基础。而秃头查理所分得的西法兰克王国,不久后被改称为法兰西王国。
德国和意大利后来一直呈碎片化,不成气候,目前还是如此,而法兰西王国最早统一,经过英法百年大战的考验,让法兰西王国真正成熟了。
法国是个欧洲大国,其历史悠久,文化沉淀丰厚,集欧洲浪漫时尚之大成,引领全欧洲的时髦风气,让欧洲各国人到达巴黎后,就会认同巴黎是全欧洲的时尚之都。
歌剧、芭蕾舞、油画、诗歌、音乐、服装、葡萄酒、建筑物等等都是法兰西的名片,嗯,还有美食、宫廷舞会、沙龙!
特别提到沙龙,从17世纪开始,巴黎的名人(多半是名媛贵妇,比如国王路易十四的第一情妇蒙姐所办的沙龙就让男人们趋之若鹜)办起了沙龙,她们常把客厅变成著名的社交场所,在那图书不普及,各种宣传工具也不发达的年代,具有很大的影响,是一个展现自己扩大影响的极好舞台。
沙龙的进出者有每位戏剧家、小说家、诗人、音乐家、画家、评论家、哲学家和政治家等,其中一些文人学士往往在沙龙里朗诵自己的新作。他们志趣相投,聚会一堂,一边呷着饮料,欣赏典雅的音乐,一边就共同感兴趣的各种问题抱膝长谈,无拘无束地在沙龙里传播信息,制造舆论,从高谈阔论中吸取富于智慧的语言,洞察人们的良知。
也就是说“谈笑有高明,往来无白丁!”
正宗的“沙龙”有如下特点:
1、定期举行;
2、地点多是富丽堂皇或典雅精致的场所;
3、时间为晚上,因为灯光常能造出一种朦胧的、浪漫主义的美感,激起与会者的情趣、谈锋和灵感;
4、人数不多,是个小圈子,通常都是名流;
5、自愿结合,三三两两,话题很广泛,很雅致,自由谈论,各抒己见;
5、一般都有一位美丽的沙龙女主人(这是关键点。只要女人够漂亮,地方简陋点没关系)。
看看,这个就是时髦!
法国的时髦引领全欧洲,无一国可比。
相比之下,卡尔森去过英国伦敦,觉得那里简直是文化荒漠,那年头的伦敦甚是无味,全是海盗、渔民和商人,还没建立起日不落帝国,没钱,没人(整个国家才一千多万人,伦敦郊外就是荒野,你若晚上出去时得小心裤头都保不住),没文化,没品!
荷兰是个商人国家,一头钻进了钱眼里;西班牙有钱,但宗教气氛太浓厚,严重禁锢人民的思想,贵族们尽是男盗女昌;意呆利有点时髦,却陷于肤浅;维也纳虽然是音乐之都,可惜其它方面真不咋咋地,且那里的音乐也太过于正统,圣乐飘飘让人听了只想出家当和尚,嗯,西方神的神父就是中国佛教的和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