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一脸真诚和期待的杰罗尼莫酋长,陈默轻轻点了点头。
“既然你有心依附,那么我便收下你们,从今以后,你们就是我的部下,为我效力,你们的部落也将受到我的庇护!”
“多谢首领!”
“叫我老板吧。”
……
意外救下并收服了拉科塔部落之后,陈默的皮毛收购和野兽锻炼计划便发生了变化。
拉科塔部落作为密苏里丛林的土著,世代居住在森林之中,对这整片广袤的丛林熟悉无比,每一个印第安部落的位置在哪里,他们都清楚无比。
所以,陈默干脆将收购皮毛的工作交给了他们。
拉科塔部落总人口有三百多人,最精锐的战士虽然只有五十多名,但剩下的少年,中年甚至是老年族人,其实也拥有不俗的战斗力,哪怕是女人,也敢拿着长矛和野兽搏斗,用弓箭猎杀猎物的精准度不比一般的战士差上多少。
所以,在了解了拉科塔部落的情况之后,陈默便将五十名精锐战士加上五十名青少年族人统共一百人分成了十队,去往和印第安部落进行皮毛交易。
他们比美国皮毛公司的武装收购队更加熟悉森林里的情况和道路,在林间行进的速度也要快上很多,加上长年狩猎锻炼出的强大体力、力量和耐力,能够携带更多的物资和皮毛。
而且,由于拉科塔部落的位置本就位于密苏里丛林之中,虽不是正中央的位置,却也是在丛林深处,到其他部落的距离远比美国皮毛公司的收购队近的多,来回一趟的时间缩短了许多倍,所以,这十支由印第安土著组成的队伍,收购效率几乎可以跟整个美国皮毛公司上千人的收购队相比,基本可以吃下整个密苏里地区的皮毛贸易。
只是这些人员一旦派出之后,拉科塔部落的防御将变得极为空虚,除了这一百人,部落中剩下的大都是女人,孩童和中老年人。
这些人虽然也有着一定的战斗力,但如果真的遇上美国皮毛公司的大部队的进攻,也绝对不是他们的对手。
不过这对陈默来说并不是什么问题,陈默的手里有着足够的火枪装备拉科塔部落。
之前他们已经先后干掉了十几支,多达一百多人的美国皮毛公司的武装人员,除了缴获到大量的交易物资和皮毛之外,也收集了一百多杆火枪。
不过这些火枪都是些较为陈旧落后的燧发枪,射击速度很慢,整个射击过程需要三十多秒,之前那伙三十多人的美国皮毛公司的武装人员也是先在部落外完成装弹等准备工作后才进入部落的。
所以,陈默并没有打算用这些落后的步枪装备拉科塔部落。
在陈默的空间中其实还有着数百支当前最先进的斯普林菲尔德1842式前装击发滑膛枪。
1842式步枪是美军装备的第一种前装击发滑膛枪,再此之前,美军使用的还是和美国皮毛公司的武装人员一样的燧发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