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格瑞斯如数家珍的说着兴奋挥手的阿尔迪伊民众,眼中满是自得:“我们商务部精心筹建的市集在最近两三个月内吸引了一些阿尔迪伊民众过来,我们不收他们税,还给他们提供方便,他们不但可以用自己带来的货物换取咱们族民的麦子,还可以换取咱们精美的陶器、更好的铁具、更实用的家具……他们因为我们的市集而改善了自己的生活,你说他们能不这么热情的欢迎我们吗?!”
对此,斐萨鲁斯还真是无话可说。
第一军团出了寨子,斐萨鲁斯惊讶的发现寨子外面的道路旁同样是拥挤的人群,不过这些人却是手持长矛,部分人还拿着木棍,只有极少数人穿了盔甲……
见斐萨鲁斯一脸疑惑,庇格瑞斯低声说道:“昨天晚上布多卡里巴斯和其他部落首领太过热情,我回来得晚,你们都已经睡下,我就没来得及告诉你,这些战士都是来自和我们交好的阿尔迪伊部落,他们聚集在这里,就是希望能跟咱们的队伍一起前往战场……嗯,我替你答应下来了。”
“为什么?”斐萨鲁斯还是感到疑惑。
“昨天晚上在宴席上我也提出了这个问题,他们并没有做正面回答,但是在我有意的劝酒引导之下,我还是从他们的嘴里挖出了一些秘密。”
庇格瑞斯有些自得,用更低的声音说道:“跟咱们交好、有过协议的这些阿尔迪伊部落要么是在与塞格斯提卡人的战争中失去了土地、要么是因为领地与塞格斯提卡人太近、因为害怕遭到攻击也不得不向西迁移到山里……
由于种种原因,这两三年里他们跟南面的阿尔迪伊部落有了一些矛盾,不过因为有他们的大首领努力在其中弥合,双方没有发生大的冲突……
但是这一次阿尔迪伊部落进行军事动员,召集各部落战士南下作战,但是他们的大首领阿科乌帕果斯却病倒了,由他的大儿子担任统帅。
但是这个大儿子……听他们说,以往一贯很维护南面的这些部落,对他们很有意见,尤其是在得知他们没有在长老会商议、就私自于我们签订协议之后更是如此,他们怕被大首领的这个儿子在战斗时报复,所以想跟咱们抱成一团,壮胆!”
斐萨鲁斯是伊利里亚人,对伊利里亚部落的风俗比较了解,听了这话,皱起眉头:“阿尔迪伊人的内部事务,咱们不应该去干涉吧。”
庇格瑞斯别有意味的说道:“我走之前,首领可是特地告诉我,要尽量同这些与我们交好的阿尔迪伊部落处好关系,我总不可能连人家的这点要求都不答应吧。”
一提到首领,斐萨鲁斯不说话了。他隐约感到马克西姆斯在其中谋划了什么,但作为一名军队将领,他本能的对复杂的政治有所退避。
这时,布多卡里巴斯带着其他首领过来,双方一阵寒暄,最终确定:由第一军团打头,其他部落的队伍跟随其后,大家一起前往战场。
队伍变得庞大了,行军速度却慢了不少。
第一军团的新兵们在尼克斯部落中已经经过了几个月的军训,本就感觉与潘诺尼部落军队的训练相差很大,如今阿尔迪伊部落军队和第一军团在一起相处,这种对比就更为明显。
第一军团士兵们列队行军,任何人想要停下休息或者乱走就会遭到队官的训斥;阿尔迪伊部落队伍虽然由首领带着,但几乎没有队形,乱糟糟的聚集在一起,没有固定的步速,时走时停,甚至偶尔还有一些部落战士看到道旁的野兔或山鹿,就直接脱离队伍,一哄而上想要去捕捉,其首领根本无法约束……
正因为如此,行军一段时间之后第一军团将阿尔迪部落队伍拉下了好大一截,庇格瑞斯建议队伍要不要放慢速度、等一等盟友,斐萨鲁斯没有同意。
于是,第一军团新兵们就看到这样一种奇特景象:阿尔迪伊部落的战士们气喘吁吁的追上自己的队伍,但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他们又落后到看不见人影,过一会儿又呼啦啦的涌过来……
望着满头大汗、狼狈不堪的阿尔迪伊战士们,这些世代在此生活、有着类似风俗习惯的斯科迪斯齐新兵不自觉的从心底涌起一股自豪感,而且这种自豪感随着第一军团沿着姆雷日尼察河拐了一个大弯、折向南面行军之后,变得更为强烈。
因为第一军团进入了姆雷日尼察河的沿河小平原,这里不再荒凉,反而是麦田遍地,阡陌纵横,人口稠密,鸡犬相闻,村寨一个接一个,沿河向南方延伸……
这里的民众事先已经得到通知“部落的同盟——尼克斯的军队要从这里经过”,他们之前没有亲眼见过尼克斯人,但都听说过正是这些尼克斯人击败了他们所畏惧的潘诺尼军队,因此都带着好奇拥挤在路边观望,很快这种好奇变为了惊叹。
“难怪这些尼克斯人能击败可恶的潘诺尼人,他们居然人人都穿有盔甲!”
“他们不光都有盔甲,你瞧他们个个都很有精神,我都不敢靠近他们。”
“你们不懂,这些尼克斯人最厉害的就是他们很有纪律,看看他们这么整齐的队列,再看看后面咱们那乱糟糟的队伍……哎,咱们当初之所以败给潘诺尼人,就是因为他们比我们有纪律,而这些尼克斯人显然比潘诺尼人更有纪律,所以他们能够战胜潘诺尼人!”
“后面那些乱糟糟的队伍是北方人,可不是咱们,咱们的队伍可比他们要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