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蓬点了点头:“是的,刘裕可以用攻敌必求,加上故意示弱,置之于死地的方式来引诱慕容垂决战,这是兵家的办法,同样,你们秦军也是可以用这种办法,来对付赫连勃勃。”
鸠摩罗什语带嘲讽:“就按你说的这样,尽撤岭北军民,然后以少量守军带上一年的粮草军械死守几个要塞大城,这就叫攻赫连勃勃必救了?这充其量只能说是坚壁清野好吧,而且是杀敌八十,自损一千的打法,你说燕国用这招让汉人豪强地主都反叛了,投降了北魏,那对我们大秦不也是一样?这么一搞,就算岭表的汉人肯迁入关中,那些草原上的胡人部落,也会归顺赫连勃勃了。”
说到这里,鸠摩罗什顿了顿:“就算按你说的,赫连勃勃驱使这些蛮夷部落来攻城或者是围城军队提供军需,他们不情不愿,但那又如何呢?归顺了赫连勃勃,就得听他的命令,受他的驱使。不可能再独立自主。赫连勃勃手下的大部分部落,都是这样给他征服的,而且要提供首领和贵族的子侄为人质,一旦不听号令,那就先处死人质,再派军攻灭部落,已经有好几个部落给这样斩草除根,他的手段是非常凶悍的。”
斗蓬点了点头,说道:“你说的这些,我当然清楚,但只是靠暴力和恐怖,是无法真正地能得人心的,,就算这些部落派军参战,但也会保存实力,在战斗中缩在后面,作作样子罢了,这种草原上的战斗,胜则一涌而上,负则带头逃跑,均势时则骑墙观望,也同样是这些中小部落的性格了,几千年没变过。”
说到这里,斗蓬的眼中冷芒一闪:“赫连勃勃比别人强的地方,就在于战斗能取得胜利,胜利后他分配战利品时,也会尽量照顾到这些中小部落,敢冲杀在前,肯出全力的部落,会得到很多好处,于是下一次战斗,别的部落也会更加卖力,说到底,他是要靠不停的胜利,以及这些不停的胜利带来的持续好处,来刺激部下的士气,激发他们的虎狼欲望,为之效全力!”
说到这里,斗蓬的语速越来越快,眼中光芒闪闪:“赫连勃勃的强大,就在于此,以胜利来带动胜利,以战利品来刺激仆从部落的战斗积极性,而他的死穴也在于此,一旦无法胜利,或者是损失大过收益,那他的手下,就会迅速地失去战斗的欲望,甚至分崩离析,你们秦国现在要做的,就是要让他拿不到收益,而不是简单地考虑胜负!”(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