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裕点了点头,深吸一口气,说道:“不错,就是如此,本来我们冒着火石冲过涧来,二百余人列一线密集阵型推进,已经严重地挫伤了他们的士气,甚至让他们怀疑我们不是人,而是鬼。在一百步到五十步的距离上,我们被他们轮番射击,身上插满了箭矢,而屹立不倒,秦军的士气,已经在崩溃的边缘。”
“但是他们毕竟训练有素,主将又亲自上前压阵,以部曲亲卫作为一线指挥和都督,所以又稳住了阵脚,加上他们的前方有上百面大盾,我军如果在五十步的距离和他们对射,虽然可以击溃敌军,但是形不成那种追着打的效果,秦军可以很快地派出新的重装部队轮换前方的那些个弩手,打到这步,我们就输了一半,因为此战必须速战速决,拖上片刻,敌军的援军一到,我们就只有撤了。”
“因此,我们就只能继续推进,距敌三十步时,敌军心慌射出最后一矢,而这时候他们的轮转也陷入混乱,外面的人想逃回盾墙之中,里面的人想出来,所以挤成一团,这时候我们三矢连发,瞬间能击毙敌千人,这种迅速的,大量的伤亡,最能打击士气,近距离的弩矢射击,撕裂人体,脏腑横流,对所有附近的活人,都是巨大的刺激,即使是再凶悍的人,看到自己的战友在身边给活活打穿,撕裂,也会神智错乱的,这时候,就是崩,任何将军也无法掌控这样意志垮掉的军队了。”
所有人都叹服地连连点头,檀凭之长舒了一口气:“寄奴哥,认识你这么久,这可是我瓶子最服你的一回。把人的心理掌握得这么准,简直是那些秦军肚子里的蛔虫啊。”
刘裕微微一笑,却听到孟昶的声音在边上响起:“寄奴啊,最后秦军那个将军带着部曲反突击的时候,你一弩就毙了那将官,这也是你早就计划好的吗?”
刘裕笑道:“还是彦达(孟昶的字,在这些糙汉子里,饱读诗书的孟昶算是个异类,又不似刘穆之因为太胖而上不了战场,所以其他人的外号都是兔儿爷,三蛋子,狗剩之类,唯独对他,是表字相称)你观察得细啊。不错,在推进之前,我就观察到敌军主将的站位了,那人一开始是在阵后,后来我军前进时,前军动摇,他就继续往前,但还是在百步左右的距离,以此人的武艺,百步左右,一发矢难以致命,需要到五十步左右方可。”
刘毅笑道:“所以寄奴你一定要推进到离敌三十步的距离,一举把敌军射崩,然后敌将必然按捺不住,要亲自向前弹压溃兵,顺便带着自己的部曲亲卫发起反突击,这时候,兵荒马乱,就可以一箭毙敌了?”
刘裕点了点头:“不错,这是射杀敌军大将最好的机会,平时大将都在阵后,又有重重保护,杀之甚难,但这时候却是孤身前突,这就给了我们好机会了。此人并非庸将,在如此困难的时候还能组织部曲反击,但另一方面,只要把他击毙,那敌军的士气再无复振可能,剩余的前军士兵,必将四处奔溃,冲撞后面的军士。”
何无忌灵机一动:“咦,寄奴,按我军的阵法,前军与中前军,中军,左军,右军之间都要隔开一定距离的,起码是百步之多,就是防这种一军奔溃,冲散后军的情况,难道这千余秦军溃兵,就能冲掉他们后面的几万大军?”<!-110->